桑日县增期乡卡乃村天马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西藏山南桑日天马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20年12月5日在拉萨市组织了桑日县增期乡卡乃村天马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西藏恒远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3名,成立《桑日县增期乡卡乃村天马加油站》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听取该项目建设及环保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踏勘现场,查阅并核实了项目建设调试期间环保工作落实情况,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次自行验收为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经讨论,现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桑日县增期乡卡乃村。项目占地面积1332m2,新建站房一座,建筑面积267.46m2、螺栓球网架结构罩棚一座,立柱高5m,投影面积284m2、地埋式油罐区占地面积170.57m2,设4个50立方储罐(汽油罐2个,柴油罐2个),总储油量200m3,折合总罐容为150m3、实体围墙,高2.2m,长110m、绿化500m2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地埋式储罐区设油罐4个,罐体为地埋式非承重SF双层罐,储存量为200m³,50m³/个(汽油罐2个,柴油罐2个),折合油罐总容积为150m³。属二级加油站。
二、环保执行情况
(1)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1月投入使用,项目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批复后进行建设并投入使用。 (2)2018年5月委托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桑日县增期乡卡乃村天马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
(3)2018年6月1日原山南市环境保护局对“桑日县增期乡卡乃村天马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山环审64号),提出了批复意见,要求企业对各项污染物的处理必须按照环评报告表的要求措施落实到位。
(4)2020年4月25日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编制《桑日县增期乡卡乃村天马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5)2020年4月29日,我公司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根据监测方案和验收工作进度要求,于2020年5月13日至5月1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
根据《桑日县增期乡卡乃村天马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以及验收监测成果。我公司编制完成了《桑日县增期乡卡乃村天马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本次工程验收调查时的工况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已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和批复意见,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保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在建成投运后认真落实了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及时委托验收,三同时制度执行较好。
三、验收监测结果
经监测单位对我单位建设项目阶段性工程污染物排放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
四、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我司基本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节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我单位建设项目阶段性工程通过环保自主验收。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