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232 发表于 2021-11-30 19:49:31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要求,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污染物公示信息公司名称: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仵晓公司地址: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叶县龚店乡)生产规模:年产2万吨/年浸胶帘子布、3万吨/年尼龙66高性能帘子布、年产2 万 t/a 切片纺丝公示内容1、排放污染物名称:企业主要排放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固废以及噪声,企业执行的标准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2排放浓度及达标情况有组织废气表3-20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放情况
采样时间采样点位频次废气流量(标m3/h)颗粒物氧含量(%)林格曼黑度(级)
实测浓度(mg/m3)折算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
2021.03.31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第1次1.13×1043.13.90.0357.1<1
第2次1.13×1043.34.20.0377.3<1
第3次1.17×1043.13.80.0366.7<1
均值1.14×1043.24.00.0367.0/
采样点位频次废气流量(标m3/h)二氧化硫氧含量(%)/
实测浓度(mg/m3)折算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
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第1次1.13×104<3//7.1/
第2次1.13×104<3//7.3/
第3次1.17×104<3//6.7/
均值1.14×104///7.0/
2021.06.18全厂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第1次1.20×10430380.367.2/
第2次1.27×10432410.417.3/
第3次1.19×10429370.357.1/
均值1.22×10430380.377.2/
基准氧含量3.5%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颗粒物5.0mg/m3达标
二氧化硫10mg/m3达标
氮氧化物50mg/m3达标
林格曼黑度(级)<1达标
由上表可以看出,企业导热油炉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林格曼黑度(级)<1的要求,导热油炉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达标排放。表3-20原丝一厂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放情况
采样时间采样点位频次废气流量(标m3/h)己二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
2021.06.19原丝一厂反应器废气1号排放口第1次2.00×1039.220.018412.10.0242
第2次1.96×1038.930.017511.90.0233
第3次1.80×1038.730.015711.40.0205
均值1.92×1038.960.017211.80.0227
原丝一厂反应器废气2号排放口第1次1.90×1039.290.01779.820.0187
第2次1.91×1039.990.01917.210.0138
第3次1.85×1038.880.01648.870.0164
均值1.89×1039.390.01778.630.0163
原丝一厂前聚合器废气1号排放口第1次/10.1/8.19/
第2次/8.59/9.11/
第3次/9.47/7.55/
均值/9.39/8.28/
原丝一厂前聚合器废气3号排放口第1次/10.2/9.04/
第2次/9.06/11.4/
第3次/9.31/8.30/
均值/9.52/9.58/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162号/80mg/m3
达标情况达标达标
由上表可以看出,企业原丝一厂反应器废气1号、2号排放口,原丝一厂前聚合器废气1号、3号排放口的己二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162号:非甲烷总烃80mg/m3的要求,企业原丝一厂反应器废气1号、2号排放口,原丝一厂前聚合器废气1号、3号排放口废气达标排放。表3-20浸胶二厂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放情况
采样时间采样点位频次废气流量(标m3/h)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
2021.06.18浸胶二厂4号线2-3区第1次1.41×1046.850.0966
第2次1.29×1046.310.0814
第3次1.32×1046.360.0840
均值1.34×1046.510.0872
浸胶二厂4号线1B区第1次1.34×1048.250.111
第2次1.29×1046.980.0900
第3次1.35×1048.310.112
均值1.33×1047.850.104
浸胶二厂4号线1A区第1次1.29×1047.980.103
第2次1.28×1047.710.0987
第3次1.25×1047.540.0942
均值1.27×1047.740.0983
2021.06.18浸胶二厂3号线2-3区第1次1.25×1047.020.0878
第2次1.36×1047.520.102
第3次1.34×1047.280.0976
均值1.32×1047.270.0960
浸胶二厂3号线1B区第1次1.26×1046.670.0840
第2次1.32×1046.750.0891
第3次1.22×1047.190.0877
均值1.27×1046.870.0872
浸胶二厂3号线1A区第1次1.20×1046.650.0798
第2次1.17×1046.850.0801
第3次1.28×1045.780.0740
均值1.22×1046.430.0784
浸胶二厂7号线1区第1次1.61×1047.200.116
第2次1.61×1047.450.120
第3次1.49×1047.420.111
均值1.57×1047.360.116
浸胶二厂7号线2区第1次1.50×1047.820.117
第2次1.57×1047.150.112
第3次1.59×1046.910.110
均值1.55×1047.290.113
浸胶二厂7号线3区第1次1.60×1048.300.133
第2次1.64×1047.630.125
第3次1.55×1047.200.112
均值1.60×1047.710.123
浸胶二厂7号线4区第1次1.43×1048.050.115
第2次1.43×1046.810.0974
第3次1.49×1047.490.112
均值1.45×1047.450.108
浸胶一厂废气排放口第1次2.43×1047.530.183
第2次2.48×1048.210.204
第3次2.62×1047.770.204
均值2.51×1047.840.197
原丝一厂浓缩槽废气排放口第1次1.30×1038.860.0115
第2次1.21×1038.080.00978
第3次1.29×10310.40.0134
均值1.27×1039.110.0116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162号80mg/m3/
达标情况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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