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02539509 发表于 2021-12-6 11:05:26

原邳州市国龙电器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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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原徐州天鸿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一、基本信息原邳州市国龙电器有限公司地块位于福馨家园西侧、邳新路北侧,地块占地面积为9629.4221平方米(约为14.444亩)。该地块历史为工业用地,在调查期间企业正处于搬迁状态。根据《邳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土地性质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调查结论2021年6月,江苏中至信环境评估有限公司受邳州市运河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原邳州市国龙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采用系统布点法和专业判断法相结合的方式,共设置11个土壤采样点(包括1个对照点位)、4个地下水采样点(包括1个对照点位)。检测项目包括特征因子:锡、石油烃(C10-C40)、氨氮、苯乙烯、铜、镍、pH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的45项因子。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的结果,本项目土壤样品均呈中性,所有土壤点位检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相关标准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各检出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选取的《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的公示计算出的值。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居住用地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三、调查建议(1)加强对未受污染地块的环境监管,在该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前,保护场地环境不被外界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2)后续场地开发利用过程中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委托单位:邳州市运河街道办事处编制单位:江苏中至信环境评估有限公司联系人:凌工联系电话:17502539509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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