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号井12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
本帖最后由 小斌斌 于 2021-12-23 18:15 编辑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号井12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号井12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地点:乌苏市西南约42千米,属乌苏市白杨沟社区管辖建设单位: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内容:(1)采煤系统改造:增加采煤机、掘进机、液压支架等设备;(2)选煤系统改造:建设一套1.2Mt/a的选煤系统,选煤系统采用复合式干法选煤;(3)运输系统改造:增加输送机、提升机等设备;(4)防灭火系统改造:增加矿井火灾束管监测系统和制氮系统;(5)供电系统改造:增加移动变电站、智能型真空馈电开关等设备;(6)监控系统改造:增加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等;(7)通风系统改造:增加矿用地面抽出式轴流主通风机设备等。(8)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9)一座3万方的储水池。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20日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9999207221邮箱:190183398@qq.com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