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5098138 发表于 2021-12-25 15:00:05

关于东莞市奥藤薄膜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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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藤薄膜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1年10月东莞市奥藤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奥藤薄膜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东环建5528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奥藤薄膜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虎门镇怀德松岗工业一路2号101室(厂址中央地理坐标为:北纬22°50′18.217″,东经113°43′48.003″),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1750m2,建筑面积1750m2,项目主要从事热转印膜、热转印纸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热转印膜224吨、热转印纸224吨。(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1750m2,建筑面积1750m2,项目主要从事热转印膜、热转印纸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热转印膜224吨、热转印纸224吨。全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每天工作 8 小时。员工人数2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于2021年5月委托了陕西恒达安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奥藤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9月7号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虎门分局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5528号。(三)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7.7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5.9%。(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为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整体验收。二、工程变动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后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主要污染防冶措施与环评批复的审批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1、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道,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设置“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该水为普通自来水,生物滴滤装置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新鲜水。   3、项目烘烤工序后需使用冷却塔进行冷却,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为普通的自来水,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4、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二)废气1、项目搅拌、涂胶、烘烤、打样过程中由于水性胶水的挥发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污染因子是VOCS。将搅拌、涂胶、烘烤、打样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一套“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2、项目烘烤过程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会有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烟尘。设置抽风集气装置收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3、项目生产过程中搅拌、涂胶、烘烤、打样工序会产生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恶臭气浓度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项目车间未被收集到臭气浓度经企业通过加强管理,禁止在作业时频繁开关门后能够达标。 (三)噪声1、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机械通风设施的运行噪声、空压机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专用机房声,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四)固体废物1、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2、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卷筒、废弃包装材料、热转印膜、热转印纸边角料、次品、生物滴滤污泥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制度。3、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的废活性炭和废胶水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一)废水1、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东莞市宁洲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2、项目设置“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该水为普通自来水,生物滴滤装置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新鲜水,符合环保要求。3、项目烘烤工序后需使用冷却塔进行冷却,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为普通的自来水,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符合环保要求。4、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二)废气1、项目搅拌、涂胶、烘烤、打样过程中由于水性胶水的挥发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产生,主要污染因子是VOCS。将搅拌、涂胶、烘烤、打样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一套“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烤粉、丝印、移印、烘烤搅拌、涂胶、烘烤、打样工序有机废气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第二时段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项目烘烤过程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会有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烟尘。设置抽风集气装置收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烟气中的各污染物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3、项目生产过程中搅拌、涂胶、烘烤、打样工序会产生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恶臭气浓度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生物滴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项目车间未被收集到臭气浓度经企业通过加强管理,禁止在作业时频繁开关门后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三)噪声1、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机械通风设施的运行噪声、空压机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专用机房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四)固体废物1、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2、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卷筒、废弃包装材料、热转印膜、热转印纸边角料、次品、生物滴滤污泥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制度。工业固废采取在厂内专用一般固废仓暂存,项目一般固废的储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3、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的废活性炭和废胶水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因此,该建设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造成对环境的影响。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所在地厂房为租用,故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量少,而且不存在对土壤、植被等造成危害的污染物,因此项目正常营运对生态基本没有影响。六、验收结论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地点、性质、规模和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采取的废气和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同时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同意项目通过验收。七、意见和建议(一)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亦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二)完善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做好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三)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节信息公开工作。
姓名验收单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电话

建设单位




监测单位




设备单位




编写单位



                                                                                                          东莞市奥藤薄膜材料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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