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m2020 发表于 2022-1-11 17:00:11

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以及(原)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 4号),现将《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建设单位:清远市中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全本、验收工作组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1日-2022年2月10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02657847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7tg2S5Zz1BgjMgwfuiyA
提取码:obmb

清远市中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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