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拆除设备堆放地块(M地块)详调报告公示
原福州富源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拆除设备堆放地块(M地块)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121号东侧(东至鳌峰海峡金融商务区 M 地块出让地;西至世贸金融商务中心主楼茂悦中心;南至鳌峰海峡金融商务区 M 地块出让地;北至福州公交鳌峰站搬迁后遗留废弃停车场),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437.53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9.353290°E,26.051890°N,地块后期规划作为西侧绿地(G1)、东侧商业商务综合用地(B1-B2)。一、调查背景
根据地块前期初步调查结果,该地块部分土壤样品中的特征污染物镍、钒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筛选值;特征污染物钼含量超过《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钼、砷含量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议本地块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情况
土壤:在地块内布设14的土壤监测点位,部分采样点的镍、钒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钼超过《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在地块内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部分采样点砷和所有采样点的钼含量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标准值,地块内地下水整体属于Ⅴ类水。
三、结论
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无法全面满足本次调查确定的后续规划用地类型下的风险筛选值,对人体健康可能存在风险,应当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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