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配件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试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对晋江市启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配件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入调试阶段进行公示。一、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及竣工时间晋江市启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委托编制的《晋江市启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21年3月31日通过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编号为:泉晋环评1]表40号。晋江市启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配件生产项目已于2021年8月11日竣工。二、项目概况晋江市启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配件生产项目选址于晋江市东石镇安东工业园区,生产经营场所为1栋4F的生产厂房,该厂房占地面积为861.12m2,总建筑面积为3444.48m2,项目总投资50万元,预计年产塑料配件100万件。公司因为市场需求及公司内部原因,尚未引进注塑机,项目实际生产设备为一台真空镀膜机与一条喷漆生产线,目前,项目总投资25万元,其生产车间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并调试合格,现有员工15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年生产塑料配件50万件。三、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晋江市启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塑料配件生产项目环保设施于2021年9月2日起进入调试阶段,预计调试时间为5个月,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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