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脑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永州市脑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永州市脑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永州市脑科医院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龙海鹏联系电话:18907469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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