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linping 发表于 2022-1-26 19:31:21

峡江县乐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有机肥原料综合利用生产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峡江县乐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有机肥原料综合利用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峡江县乐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有机肥原料综合利用生产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市峡江县建设单位:峡江县乐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报告(见附件)公示日期: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黄经理联系电话:1860705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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