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煤炭湾垃圾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张家界市煤炭湾垃圾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布令 遵照我国有关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5】4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14]86号)、《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湘环发【2013】20号)的要求,为确保张家界市煤炭湾垃圾填埋场在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能准确、及时地进行应急工作,张家界市煤炭湾垃圾填埋场特委托张家界葆华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张家界市煤炭湾垃圾填埋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阐明了场区内部的环境风险源分布情况,叙述了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及其可能性和后果,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应急措施。其内容涉及到应急组织机构的建立、应急响应、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更新等内容。它是指导本单位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技术性指导文件。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首次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张家界市煤炭湾垃圾填埋场全体职工必须认真学习理解,坚决贯彻执行,确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应急及时、准确,以实现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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