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鑫众达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烘...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鑫众达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烘干塔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鑫众达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烘干塔建设项目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共青农场二十三队3、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鑫众达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4、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300t/d烘干塔1座并配套建设6t/h热风炉1台,年烘干玉米20000t和水稻5000t。本项目占地面积6328.6m2。工程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主要建设原料堆场、粮仓、烘干塔、锅炉房及办公室等,以上工程均已建设完成。本公司于 2021 年9月委托哈尔滨国环宏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鑫众达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获得鹤岗市萝北生态环境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文件( 萝环审21]17号)。5.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鑫众达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6、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专家验收意见(详见附件)7、公示时间:2022年3月9日-2022年4月7日8、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9、联系人:范工电话15004507604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