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天半子祁同伟 发表于 2022-3-10 13:48:29

盐城淇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原有项目新增配套设施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盐城淇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原有项目新增配套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对原有项目新增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地点:阜宁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官王路3号建设单位:盐城淇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检测报告、其他事项说明等(见附件)公示日期:2022年3月10日-2022年4月7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陆总联系电话:180204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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