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rui 发表于 2022-3-10 15:30:03

山东泊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平方米交通标牌、2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山东泊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平方米交通标牌、20吨交通抱箍、5万件反光材料、电子智能交通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泊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平方米交通标牌、20吨交通抱箍、5万件反光材料、电子智能交通项目(一期)地点: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烟庄街道杭州路东首路北(属于冠县综合工业园)建设单位:山东泊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03月10日至2022年3月30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乔永波
联系电话:1386356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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