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123123 发表于 2022-3-24 14:30:36

平原县和兴畜旺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养殖30000头生猪项目环...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平原县和兴畜旺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养殖30000头生猪项目环保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原县和兴畜旺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养殖30000头生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平原县和兴畜旺养殖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平原县桃园街道办事处二十里铺前街村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文、检测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马彦峰
联系方式(电话):1396925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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