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003825 发表于 2022-4-14 14:05:32

福清市粮食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地块初查报告公示

福清市粮食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福清市粮食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调查地块位置为福清市阳下街道新局村北侧,地块历史上为福清市阳下街道新局村村集体种植地,主要种植水稻、火龙果。地块历史上无任何生产企业,但地块位于福清市洪宽工业区西北侧,与洪宽工业区仅相隔20m。且与调查地块相邻企业分别为福清福磊石业、福清京钻数控机械有限公司、福建兴丰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清协裕印刷制品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在其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气的排放,经长时间累积,难免对调查地块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等相关法规文件,2021年12月,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福建和蓝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福清市粮食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福清市粮食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一、项目概况依据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地块收储红线图,调查地块位于福清市阳下街道新局村北侧,地块调查范围为E:119.395935°~119.397349°,N:25.776332°~25.77737°,占地面积约6665m2,地块东至176县道、南至兴华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至福磊石业、北至新局村村集体种植地,现场踏勘发现,目前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福清农业农村局,调查面积为6665m2。地块内种植物已全部清除,且地块内已进行场地平整,场地平整的耕植土就地堆放,未进行清理外运。二、调查结论(1)土壤福清市粮食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13其他公用设施用地),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对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其中锰、锌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江西省二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2)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各类标准限值对福清市粮食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地块内地下水质量进行评价,结果显示本地块内监测点S01、S02地下水为IV类水,与对照点BJS01水质基本一致。地块内地下水无超标污染物。根据本次调查结果,福清市粮食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地块内未发现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土壤监测点位;地块内地下水中污染物检出值均小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的Ⅳ类标准限值。地块内土壤样品的各项检出值与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的检出值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可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和地块外土壤环境质量基本相当,无明显差异。地块外上游对照点水质与场地内水质指标检测值具有一致性,场地内外水质基本一致。因此,本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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