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士化工助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 号),化工(含制药、农药、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和危险废物经营等 8 个行业中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企业的原址用地,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责任人应按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报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由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受浙江昊巍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于2022年4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原绍兴县新士化工助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情况予以公示。一、项目概况原绍兴县新士化工助剂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与众华路的交叉路口东南侧,地块占地面积为29200.00m2。二、调查内容详细调查阶段主要针对初步调查超标点位进行加密布点,共布设土壤点位 30个(包括3个表层对照点),检测土壤样品180个,土壤检测项目为 pH 值、铜,锌,砷,铅,铬、锑、镉、镍;布设地下水监测井7个(1个对照点),其中4个浅水井,2个深井,地下水检测项目为色度、嗅和味、浑浊度、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镍、锑、半挥发性有机物(11 种)、挥发性有机物(27 种)、石油类、铬、苯酚、苯胺类等75项。补充调查阶段针对详细调查污染边界超标点位周边加密,共布设17个点,检测土壤样品88个,检测项目为 pH 值、铜,锌,砷,铅,铬、锑、镉、镍。三、调查结果详细调查表明土壤超标污染物有砷和镉。地下水超标指标有总硬度、氨氮、镉、氟化物和硫酸盐,关注污染物为氟化物和镉超出Ⅳ类水质标准,应当针对土壤和地下水关注污染物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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