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xiao1225 发表于 2022-5-17 17:05:37

《江山市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公寓房建设工程-A区块及三期项...

《江山市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公寓房建设工程-A区块及三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江山市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公寓房建设工程-A区块及三期项目地块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峡口镇,迎新路(规划路)及劳动路(规划路)交岔口东南侧,调查面积为26707平方米。本地块前土地使用权归属于峡口镇峡西村、峡口镇连丰村、峡口镇王村村和峡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由江山市峡里湖城镇发展有限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地块历史上西侧为山体,东侧为农田和水塘。本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R2),用途性质发生变化,依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中的第七条规定:甲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已完成初步调查工作,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相关要求,应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现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江山市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公寓房建设工程-A区块及三期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满足《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中的相关要求。
因此,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在第一阶段调查结束,无需开展后续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作为居住用地(R2)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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