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奥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修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新疆鑫奥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修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新疆鑫奥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修理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鑫奥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马鸿杰
联系电话:1869023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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