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秦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玻璃幕墙、光伏幕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11.22)的有关规定。
1、项目名称:张家口秦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玻璃幕墙、光伏幕墙、钢结构、玻璃、铝单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建设单位:张家口秦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4、公示时间: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27日(20个工作日)5、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6、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联系我司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公司,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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