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txnd 发表于 2021-5-25 08:47:50

连云港之星奔驰汽车 4S 店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本帖最后由 lxtxnd 于 2021-5-31 10:39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连云港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奔驰汽车 4S 店项目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奔驰汽车 4S 店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兰慧昌
联系电话:1886130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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