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通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号脱硫塔排口CEMS监测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政通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号脱硫塔排口CEMS监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新疆政通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号脱硫塔排口CEMS监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新疆政通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1日-2022年8月17日
建设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兵团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东南侧。项目区地理中心坐标为北纬42°41′35.5″,东经93°33′32.3″。
新疆政通人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脱硫塔排口烟气经由35m高烟囱排入大气中,该项目安装由西安鼎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DY系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型号:DY-FG200,CEMS出厂编号为:20211022X002820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 杨建军
联系电话:13649901079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