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ly37 发表于 2022-7-22 14:18:38

济阳四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四建地块位于济南市济阳区济阳街道经三路以西、纬四路以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9650°北纬36.98381°。本次调查目标地块由地块一、二、三组成,其中地块一41611m²、地块二面积38157.11m²、地块三22109.85m²,总占地面积为101877.96m²。目标地块原土地使用特权为济南市济阳区济阳街道韩家村、小邝村、更衣亭,其中地块一一直作为农用地和林地使用,无其他任何使用性质;地块二也一直作为农用地和林地使用,无其他任何使用性质;地块三作为过垂钓及工人生活区和建筑设备存放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2号)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由农用地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因此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污染状况本地块调查单位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进行了第一阶段污染识别,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等;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因此,本项目通过调查认为,该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三、调查结论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政府文件收集、历史影像材料搜集、现场踏勘、现场拍照、人员访谈等途径进行调查,并对本地块使用历史的分析、对周边企业生产状况对本地块土壤和水质环境影响的分析,地块使用功能简单,地块内无生产活动,不存在由于生产活动造成的潜在污染,周边地块对本地块的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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