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小蚂蚁 发表于 2022-8-6 11:12:56

西藏自治区察雅县纽多石墨矿普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热地质大队(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22年7月5日进行了西藏自治区察雅县纽多石墨矿普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西藏恒远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3名进行函审。
专家和代表通过视频了解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环保执行情况,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昌都市察雅县吉塘镇管辖境内,项目总投资180万元,环保投资13.2万元。本项目为西藏自治区察雅县纽多石墨矿普查项目,勘查区面积23.04km2,勘查区地理坐标E97°25′00″-97°29′00″,N30°38′00″-30°40′00″, 主要勘查工程内容:根据2018-2019年度工作基础上,2021年在测区开展探槽1100m3、钻探440m。本次勘查分析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化学分析样180件,样品加工180件,组合样分析10件,薄片制片10片,光片制片10片,薄片鉴定10片,光片鉴定10片,电镜扫描5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与环评阶段对比,本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实际总体工作量由设计的1100m3增加到1164.4m3,实际化学分析样由180件增加到226件,不属于重大变更。其他实际工程量与环评阶段保持一致,未发生较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2018年5月15日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藏环审 21号《关于西藏自治区察雅县紐多石墨矿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准了2018年普查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热地质大队于2019年7月12日在拉萨市组织了西藏自治区察雅县纽多石墨矿普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2019年12月18日西藏昌都市生态环境局以昌环审266号《关于<西藏自治区察雅县纽多石墨矿普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准了2019年普查工作。
(4)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热地质大队于2020年11月23日在拉萨市组织了西藏自治区察雅县纽多石墨矿普查(续作)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2021年6月18日西藏昌都市生态环境局以昌环审23号《关于<西藏自治区察雅县纽多石墨矿普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准了2021年普查工作。
(6)2022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编制《西藏自治区察雅县纽多石墨矿普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7)根据现场调查和验收工作进度要求,于2022年7月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调查。
根据《西藏自治区察雅县纽多石墨矿普查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以及验收调查成果。我公司编制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察雅县纽多石墨矿普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本次工程验收调查时的工况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已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和批复意见,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保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在建成投运后认真落实了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及时委托验收,三同时制度执行较好。
四、验收监测结果
经监测单位对我单位建设项目阶段性工程污染物排放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我司基本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节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我单位建设项目阶段性工程通过环保自主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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