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初晴 发表于 2020-10-24 19:10:54

乌石化集中加工塔里木劣质原油350万吨/年炼油装置迁建改造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集中加工塔里木劣质原油350万吨/年炼油装置迁建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集中加工塔里木劣质原油350万吨/年炼油装置迁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意见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1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峰联系电话:0991-6901875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乌石化集中加工塔里木劣质原油350万吨/年炼油装置迁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