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鸿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增4万吨废炉衬回收再利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金湖县鸿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增4万吨废炉衬回收再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金湖县鸿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增4万吨废炉衬回收再利用项目地点:淮安市金湖县前锋工业集中区建设单位:金湖县鸿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项目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9月13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 房胜兰联系电话:13327538788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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