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CH 发表于 2022-8-19 11:41:21

东莞市沙田镇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QS0124号地块初步调查

东莞市沙田镇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QS0124号地块位于东莞市沙田镇临港路东侧,地块东邻碧桂园狮子洋居民小区,南邻空地,西邻临港路,北邻道路,中心经纬度东经113.606781178°,北纬22.834427809°项目红线范围为 29969.90m2。地块原权属东莞市沙田镇齐沙村村民委员会,2013年由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完成收储,现权属于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开发和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要求,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处于2022年6月委托广东东实长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就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工作。广东东实长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6月~7月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调查结论:通过对地块污染识别,初步采样分析,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整体呈碱性,所有点位重金属及无机物除六价格外,均有不同程度检出,但检出的浓度均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 1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有机物均未检出,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 1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有不同程度的检出,但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 1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地下水基本指标中,除浑浊度外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地下水标准要求。特征污染物中,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均未超推导筛选值。由于浑浊度不作为毒理性指标,仅用于评价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的质量,因此本地块地下水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再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再开发利用。调查单位:广东东实长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社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2层联系人:王经理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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