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昌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5200万件项目 (热处理第一阶段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大昌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生产导电泡棉、导电胶带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大昌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产汽车零部件5200万件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大昌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汾湖经济开发区大胜路999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汽车零部件5200万件 建设规模:52000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大昌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汾湖经济开发区大胜路999号 联系人:史懂荣 电话:18862563232 Email:1766748867@qq.com (三)公示内容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大昌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汾湖经济开发区大胜路999号,《大昌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5200万件项目》于2017年8月10日取得了苏州市吴江区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对苏州辉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52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吴环建[2017]327号),建设内容为:年产汽车零部件5200万件。 项目于2017年4月开始建设,2018年11月项目除热处理线外已按环保批复要求建成并以完成验收,热处理线于2022年8月15日按环保批复要求建成,现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向社会公开《大昌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5200万件项目热处理第一阶段验收》竣工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 项目于2017年4月开始建设,2018年11月项目除热处理线外已按环保批复要求建成并以完成验收,热处理线于2022年8月15日按环保批复要求建成,并于2022年8月15日~8月20日对建成产线进行了设备调试。现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向社会公开《大昌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年产汽车零部件5200万件项目》设备调试日期为222年8月15日~8月20日。 (五)公示时间 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10月7日(20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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