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新水源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新水源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众参与相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全文查阅方式 提取码:ul1q 2、纸质版报告查阅方式: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函索纸质报告书。 函索纸质报告书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磊 13847684567 电子邮箱: 448263053@qq.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蒙东云计算产业孵化园B区2号楼1-60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单位及居民。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尽量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同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我单位在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下,不会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公开,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30日。 奈曼旗自来水公司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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