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永新县DDQ2020027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吉安市永新县DDQ2020027地块。 土地使用权人:永新县房屋建筑工程公司。 占地面积:27194平方米。 地理位置: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埠前镇仰山村,中心坐标:东经114.239575°,北纬26.983972 °。 四至情况:地块外北侧为仰山变电站、电力仓库和手工作坊,西侧为农田,南侧为永新县仰山安居小区一期,东侧为空地。 调查缘由: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 报告编制单位:江西璜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第一阶段调查内容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60830202200009号)和《永新县仰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R2(居住用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按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后续规划如作为其他用地,应另行评价。 2、地块区域位于禾水西北岸,属于松散岩类孔隙类型,地块区域西北高,东南低,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丰水期接受河水侧向补给。地下水流向近似垂直河流,向下游汇集。地下水多以散流形式排泄入溪河。因此,初步判定地块区域西北侧为上游,东南侧为下游。经查阅永新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022年2季度水质公报,地表水各个断面均达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水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根据采集周边地块表层土使用PID与XRF进行快筛,重金属筛选结果均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Cr筛选结果满足《北京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中住宅用地标准;地块内部与对照点表层土中TVOC筛选结果相近,可认为其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地块原为农用地,现状主体为空地,未从事过工业生产等可能产生污染的活动。地块外北侧为仰山变电站、电力仓库和手工作坊,西侧为农田,南侧为永新县仰山安居小区一期,东侧为空地,周边500其他区域主要为居住区,再无其他工业企业,本地块受外来污染影响可能性较小。 综上,地块内历史无企业和污染事件,地块周边无污染土壤型企业,历史未发生过污染事件。因此,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三、结论 本次调查主要以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工作为主,以快筛检测为辅,通过分析其结果得出该地块土壤状况污染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结果可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可知,本地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该地块可以作为商住用地开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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