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千叶夏寂 于 2024-6-12 11:42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盟和(佛山)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盟和(佛山)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工业园区朝阳路18号厂房 建设单位:盟和(佛山)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 建设内容:年产美瞳板3600吨/年、至高板1200吨/年、玻纤板155吨/年。主要设备包括蜂窝构造板压出机2条、裁断冲压机2台、冲压机4台、再利用装置1条、中空构造成型机2条、电动单架起重机5台、备用发电机2台、冲压成型机1台、空压机4台。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01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梁小姐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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