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钟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光大钟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将项目以下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光大钟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光大城乡再生能源(钟祥)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钟祥市长滩镇青龙鞍村二组88号。 (4)项目性质:技改及其他。 (5)行业类别: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6)建设内容:在不影响处理城镇生活垃圾量的前提下,利用富余燃烧量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增加配套料仓分区改造,增加预处理设备、设施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光大城乡再生能源(钟祥)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云 联系方式:15629735999 通讯地址:长滩镇青龙鞍村二组88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机构名称:诚源环境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具体内容请查阅以下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hSsI_LW3Kw89yqiBECdOQ 提取码:z643 同时我单位已在光大城乡再生能源(钟祥)有限公司设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供周围公众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本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 建设单位:光大城乡再生能源(钟祥)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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