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高埗末站改造工程项目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高埗末站改造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高埗末站改造工程项目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 心10-11层 联系人:陈建盛;联系电话:0755-36830824 三、社会稳定风险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东方天德大厦1322 联系人:王俊贤;联系电话:18026648462; 四、项目概况 为满足高埗电厂二期项目供气要求(电厂规划总容量为2×470MW(F 级)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拟在电厂用地红线内,对高埗电厂末站进行改造,利用原站场预留阀门接口,新增进出站截断阀、过滤、计量、流量调节等工艺设施;排污接入站场原有系统。本改造工程建设对于优化广东省能源结构,推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加强油气输送通道建设,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安全和价格稳定,推进华南地区清洁能源绿色高效开发。 五、公示时间:2023年02月25日—2023年03月12日止,共15天。六、公示征询事项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编制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问题,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单位: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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