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1总则 为自觉履行环保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制订清洁生产审核公示内容,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2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 (2)《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 第38号); (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实施强制性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2]32号)。 3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企业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厦门内加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XIAO CHAO DONG 公司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大道2881号 所属行业:制造业 生产规模:年产4000t功能聚烯烃材料 联系人:李明新 联系方式:13906053720 3.2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方式 3.3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3.4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 年度排放量t/a | | | | | | | 注: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中表 1 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排放浓度执行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要求。 |
3.5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3.6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本公司按照法规标准要求,正确安装和使用污染物治理设施,设施运转正常,有完善的污染物治理设施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固体废物管控制度,危险废物管理流程合规。 我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200310562068K 我公司将在2023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公司企业基本信息、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等。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厦门内加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