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LY 于 2023-4-25 15:18 编辑
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9-320509-41-03-500891年产新型高分子建筑防水卷材1亿平方米(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除外)项目第二阶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9-320509-41-03-500891年产新型高分子建筑防水卷材1亿平方米(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除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9-320509-41-03-500891年产新型高分子建筑防水卷材1亿平方米(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除外)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888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新型高分子建筑防水卷材1亿平方米(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除外) 建设规模:125638.2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888号 联系人:瞿工 电话:18899683232 Email:gaoll@canlon.com (三)公示内容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888号,《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9-320509-41-03-500891年产新型高分子建筑防水卷材1亿平方米(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除外)项目》于2019年8月16日取得了吴江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对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9-320509-41-03-500891年产新型高分子建筑防水卷材1亿平方米(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除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吴环建[2019]第210号),建设内容为:年产新型高分子建筑防水卷材1亿平方米(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除外) 项目于2022年3月25日完成第一阶段自主验收;本次第二阶段项目于2022年4月开始建设,于2022年2月1日按环保批复要求建成,现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向社会公开《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9-320509-41-03-500891年产新型高分子建筑防水卷材1亿平方米(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除外)项目第二阶段验收》竣工日期为2022年2月1日。 项目于2022年3月25日完成第一阶段自主验收;本次第二阶段项目于2022年4月开始建设,于2022年2月1日按环保批复要求建成,现依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向社会公开《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9-320509-41-03-500891年产新型高分子建筑防水卷材1亿平方米(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除外)项目》设备调试日期为2022年2月3日~2月5日。 (五)公示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1日(20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