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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团结村畜牧科技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 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 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 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3年3月委托贵州润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乌鲁木齐市 米东区团结村畜牧科技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经编制完成,拟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 齐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影 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 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网络链接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团结村畜牧科技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稿) 二、 公众参与说明全文网络链接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团结村畜牧科技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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