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H04-04地块,位于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巫峡路,总占地面积约4995平方米(约7.5亩)。四至范围:东至巫峡路,南至龙门预制厂宿舍楼,西至朝云街,北至朝云廉租房。 2007年前,调查地块范围内为农用地;2007年~2013年,地块内中南部入驻龙门预制厂,从事预制板加工、销售;2020年~至今,原龙门预制厂位置改建为停车场,目前处于使用状态。 根据业主提供规划相关资料,结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地块规划为幼儿园用地(服务设施用地R22),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2-2019)的相关要求,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2个剖面样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16个(含2个平行样品)。土壤监测因子:GB 36600-2018标准表1中45项监测因子、表2中石油烃(C10-C40),及pH值、锌、锰、铬、水溶性氟化物。 监测结果表明,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上述标准中未包含的锌、锰、水溶性氟化物的含量均未超过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出的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铬未超过《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表1的数值。 综上,本次调查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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