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埔县粤福实业有限公司大麻汶水塘安置区三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人:大埔县粤福实业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中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9月份。根据调查情况,本地块历史上为水田、园地、其他农用地;无规模化养殖、种植,地块填土来自地块外南面山体开挖产生的土方,没有排灌渠,没有污染水渠经过本调查地块。地块未用作工业企业用途,没有工业废水产生及排放,不会影响本地块。 ( 三) 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不涉及《关于印发〈梅州市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梅市环函〔2023〕18号)第一阶段调查内容中的八项调查内容,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确定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故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大埔县粤福实业有限公司大麻汶水塘安置区三期地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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