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四路以西淮河路以南地块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莒州路以东、淮河路以南、东四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占地面积31902.94m2。 调查地块在2012年至2012年为东营天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和东营天龙伟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所在区域,2012年企业拆除后地块处于闲置状态,2014年建设了蓝色港湾项目部,2021年蓝色港湾部分项目部拆除后建设了滑草场和卡丁车游戏场所,2022年卡丁车赛道改建为烧烤店至今。地块原规划为工业用地,现规划为商业/居住用地。 根据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本项目地块初步采样分析结论如下: 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pH、石油烃(C10-C40)的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底泥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pH、石油烃(C10-C40)的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地表水样品中除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检测结果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值》(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项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值》(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 地下水样品中除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锰、耗氧量、氨氮、钠的检测结果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项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导则规定,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至该阶段可以结束。 综上所述,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商业服务设施用地要求,无需开展后续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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