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地块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地块二 占地面积:41671.56m2。 地理位置:广州市黄埔区广深沿江高速以南、广州绕城高速以西,地块主要入口坐标:113.489023°E,23.091701°N。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 未来规划:依据《广州市黄埔区双沙村以东黄埔东路以北周边地块(AP0604、AR0608、AP0609、AP09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征询意见公示(2023年2月)》,广州冶炼厂有限公司地块二未来拟作医疗卫生用地(A5)或医疗卫生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A5/B)、防护绿地和道路用地进行再开发。 地下水功能区划:珠江三角洲广州芳村至新塘地质灾害易发区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单位: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单位:广州沃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协作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缘由:根据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地块内土壤中存在砷、铅、六价铬、锑、钼、钴、钨、铊、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存在钴、钨超过本地块地下水筛选值。该地块可能存在不可接受的环境风险,须进行地块污染风险评估。 二、风险评估阶段 根据地块未来用地规划和建设规划,基于敏感用地方式,铅污染物使用儿童(IEUBK)血铅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其他污染物使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7部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规范》(DB4401/T 102.7-2023)等风险评价模型和相关要求进行风险评估,结果如下: (1)基于第一类用地性质的危害识别 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的要求,本报告按照第一类用地对地块进行风险评估。本次风险评估土壤关注污染物为砷、铅、六价铬、锑、钼、钴、钨、铊、苯并[a]芘、二苯并[a,h]蒽,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为钴、钨。 在计算各关注污染物的暴露浓度时,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以超筛污染物浓度最大值作为暴露点浓度进行风险评估。 (2)暴露情景和暴露途径 本报告基于第一类用地进行风险评估,土壤中的砷、铅、六价铬、锑、钼、钴、钨、铊为非气态污染物,在不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前提下,存在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和吸入土壤颗粒物暴露途径;苯并[a]芘和二苯并[a,h]蒽为半挥发性有机物,存在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和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的暴露途径。地块所在区域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或日常洗澡、游泳或清洗等,地下水中超筛选值污染物钴、钨为非气态污染物,因此地下水污染物钴和锰无暴露途径。 (3)风险表征结果 采用地块内浓度最大值作为暴露浓度进行风险表征,土壤污染物砷、六价铬、钴、苯并[a]芘和二苯并[a,h]蒽的致癌风险大于可接受水平10-6,砷、钴、锑、钼、钨、铊的非致癌危害商大于1;土壤污染物铅最大浓度大于血铅模型计算的土壤铅含量临界值,上述污染物对使用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对于本地块地下水污染物钴、钨,在不饮用地下水的情况下,对使用人群的健康风险可以接受。 (4)修复/风险管控目标情况 根据第一类用地情景下计算结果,综合考虑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加快推进该地块的再开发利用工作,将本地块铊的修复目标值确定为0.5mg/kg,钨的修复目标值确定为50.1mg/kg,二苯并[a,h]蒽的修复目标值确定为0.55mg/kg,苯并[a]芘的修复目标值确定为0.55mg/kg,锑的修复目标值确定为20mg/kg,钴的修复目标值确定为20mg/kg,钼的修复目标值确定为250mg/kg,砷的修复目标值确定为60mg/kg,六价铬的修复目标值确定为7.56mg/kg,铅的修复目标值确定为40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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