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捷希新工艺品(东莞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捷希新工艺品(东莞市)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捷希新工艺品(东莞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彭屋三甲工业园路6号2号楼(北纬23度0分9.503秒,东经113度55分28.767秒),主要从事手袋、手机壳、耳机盒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手袋90万个、手机壳200万个、耳机盒100万个。于2023年11月29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13752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3年12月12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04月18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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