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伊丰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6万立方米贴面板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联家埠村西南491米 环评批复:2023年1月19日,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临兰审服字[2023]25号文件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废气 模温机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后由1根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聚氰胺纸贴面热压、贴膜废气:经全密闭罩密闭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1套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综合处理效率90%)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未收集的废气,采取车间阻挡、强制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热压机、模温机、平贴机及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实际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热压机、模温机、平贴机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贴面材料边角料、PET 废膜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胶渣、热熔胶包装桶、喷淋塔更换废水、废荧光灯管、废光触媒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3年12月10日建成,2023年12月10日到12月20日进行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牟宗海 联系方式:1395491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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