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现就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金果林美木业有限公司年产6.5万立方米贴面板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财金木业科技众创园10号楼 环评批复:2022年8月26日,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兰审服字[2022]481号文件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水喷淋塔更换水作为危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2、废气 热压、熔胶、涂胶废气:三聚氰胺纸贴面热压工序、PUR热熔胶熔胶涂胶工序、PVC胶涂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全密闭罩密闭负压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锯边粉尘:经设备自带集尘器收集后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雕刻粉尘、开片粉尘:各经设备自带的集尘器收集后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模温机1#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后由1根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模温机2#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后由1根1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未收集的废气,采取车间阻挡、强制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热压机、平贴覆膜线、雕刻机、电子锯、模温机及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实际选用了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了主要声源的位置,实际建设中的生产过程中对热压机、模温机、平贴机及风机等主要声源采取了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熔块、废过滤网、废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水喷淋废水、隔油池废油、静电除油废油、废灯管、废光触媒棉和废活性炭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保设施已于2023年10月25日建成,2023年10月25日到11月5日进行设备调试,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杨思远 联系方式:1385493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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