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高置业地块位于滨州市滨城区杜店街道办事处,黄河八路以南,渤海二十一路以西,地块面积4680m2(约7.02亩)。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的结果判断,地块内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危害的主要污染环节为采油井、输油管道。项目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物质主要为石油烃。相邻地块不存在生产型工业类活动历史,无潜在污染源。周边企业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周边井场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 综上所述,本项目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烃。
2022年6月11日进行第一次现场土壤采样,共布设6个土壤检测点,采集22个土壤样品,另采集4个平行样。检测项目为GB36600-2018表1中的基本项目45项、pH和石油烃,含重金属7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pH和石油烃。 土壤检测结果表明,检出8项,包括pH、汞、铅、铜、镉、镍、砷、石油烃。土壤pH在7.48~8.74之间。石油烃检出率为95.45%,检出值范围为14~45mg/kg;检测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本地块共布设地下水检测点位3处,采集地下水样品3份,并采集地块西南侧对照点样品1份。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理化性质20项,微生物指标2项,毒理学指标15项、土壤45项中其他34项和石油类。 共检出16项,检出项中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超标,其余检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值。 超标因子均不属于本次调查地块的特征污染因子,分析超标原因为:该地块原为盐碱地,黄河下游冲积平原,浅层地下水为咸水,矿化度一般大于2.0mg/L,因此色度、浊度、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钠超标属于正常现象。 项目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的地下水均不作为饮用水水源,不存在暴露途径,不会对未来居住、工作人群造成健康影响。 综上,本调查报告认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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