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泽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泽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广东泽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神乐二路8号3号楼208房(东经113°56′5.781″,北纬23°1′27.424″),主要从事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10%聚合氯化铝溶液3200t、30%乙酸钠溶液50000t、50%复合碳源50200t、聚丙烯酰胺2000t、20%柠檬酸溶液10000t。于2023年10月08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10738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3年10月25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5月16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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