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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金园实业有限公司(原南召县利群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80万吨矿渣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南阳市金园实业有限公司(原南召县利群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80万吨矿渣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南阳市金园实业有限公司(原南召县利群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80万吨矿渣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南阳市金园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召县白土岗镇阎楼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正文、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孙建平 联系电话:15236096856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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