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基尔齐扬(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重卡汽车玻璃钢外饰件制造及研发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对朗基尔齐扬(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重卡汽车玻璃钢外饰件制造及研发项目进行第三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的区域内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内容为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 1、本项目拟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查阅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xAebEDuI9McyHFEEKi60g 提取码:1eqv 2、本项目公众参与说明查阅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3Rfj5KXwlupN3j2eaKafQ 提取码:gm7i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朗基尔齐扬(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总,15550001092 收件邮箱:15550001092@qq.com 朗基尔齐扬(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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