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涂饰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涂饰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点: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社区五区1巷2号一楼109 建设单位:东莞市涂饰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涂饰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社区五区1巷2号一楼109。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47′31.19″ 东经113°41′57.34″。总投资15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入5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水性涂料的加工生产,年产有色水性乳胶涂料30吨。(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19日-2024年05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