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4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7月1日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第38号令)及省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东惠尔制革集团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王建军 3、企业地址:宁阳县华阳大街1193号 4、企业生产规模:年产PVC人造革1500万平方米 5、主要污染物: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二、审核前原料使用情况 主要原材料为PVC颗粒、增塑剂、环氧大豆油等 三、审核前排污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1、废气:混料投料工序产生粉尘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P1排放;密炼、开炼、压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高压静电回收装置处理后和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高压静电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2排放;压花机、网带炉产生的废气经高压静电回收装置处理后和处理机、开布机产生的废气经喷淋+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与烘箱废气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3排放;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P4排放。 2、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齿轮油、废导热油、废柴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如机台、空压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性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密闭等噪声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具有针对性,可达到显著的降噪效果。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控制指标:昼间≤60db(A) ;夜间≤ 50 db(A)。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山东惠尔制革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古经理;联系电话:15092815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