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123456ltt 于 2024-6-3 21:11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文件要求,我司将《莲洲镇永利大沙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珠海北控莲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反映,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莲洲镇永利大沙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建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横坑水道南侧、通用机场东北侧 建设单位:珠海北控莲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珠海北控莲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2日 监督受理电话:刘先生 13580531798、袁先生 15817097717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横坑水道南侧、通用机场东北侧 附件:《莲洲镇永利大沙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验收意见) 珠海北控莲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
|